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對<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擬對《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進行修訂。
對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下稱《目錄》)界定了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的產業范圍,是企業能否享受該政策的重要依據。《目錄》分為兩部分:一是國家既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包括現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與《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二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即根據西部各省(區、市)實際適當增加的條目,分省列舉,僅在相應省份適用。《目錄》作為西部大開發產業政策的重要文件,與西部大開發財稅、金融、投資、土地、人才等政策協同發力,共同構成了促進西部地區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
在《目錄》(2020年本)中,鼓勵西藏自治區發展飲料制造、特色飲品加工、飲料批發零售、食飲品外包裝生產加工、天然飲用水(礦泉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飲料生產等飲料及相關產業。
《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在2020年本基礎上大幅擴展了飲料及相關產業鼓勵發展的范圍,包括:鼓勵貴州省發展天然飲用水、礦泉水開發生產,鼓勵云南省發展植物蛋白飲料、咖啡飲料生產加工與飲食品外包裝生產加工,鼓勵西藏自治區發展飲料制造、特色飲品加工、瓶(罐)裝飲用水生產加工、食飲品外包裝生產加工、飲料批發零售,鼓勵青海省發展天然飲用水(礦泉水),鼓勵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食品、飲料生產及配套包裝生產,鼓勵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農林牧漁草產品開發、生產和加工(含飲料),鼓勵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新茶飲原料(超微茶粉、民族飲品打油茶)生產等產業。
近五年來,我國飲料行業總產量中,西部地區占比持續下降。但隨著此次《目錄》的修訂,必將對飲料及相關產業帶來顯著利好。在微觀層面,可有效降低飲料及相關行業企業稅負、減輕投資壓力,促進企業積極投身西部大開發;在中觀層面,可促進西部地區飲料及相關產業優化升級,促進創新開發特色飲料產品,推動培育新質生產力;在宏觀層面,可推動西部地區飲料及相關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西部地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借助《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的修訂,結合西部地區特色資源稟賦,必將促動飲料及相關產業有序向西轉移,幫助西部地區更好發揮特色優勢,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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