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衛食品函〔2024〕3號
各地、州、市衛生健康委,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4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備案性質
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是將食品安全指標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食品企業標準進行存檔、備查的過程。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不是行政許可。沒有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或直接執行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無須備案。
二、優化備案管理工作
(一)取消備案前公示環節,取消備案前、備案中審查,取消加蓋備案公章(即對備案企業標準不再加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專用章”電子印章),取消備案號(即不再標注備案編號),取消備案有效期五年(即不再設備案有效期)。
優化后辦理流程:我區食品生產企業通過“新疆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登錄企業法人賬號后進行在線辦理。屬于備案范圍且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辦理并及時公開;不屬于備案范圍或屬于備案范圍但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辦理并告知原因。
(二)需提交的材料中不再要求提供編制說明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優化后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應內容完整、前后一致,為每頁加蓋企業公章后的清晰的電子材料):
1.營業執照或生產許可證。
2.企業標準文本及企業自我承諾(見附件)。企業要求不公開涉及商業秘密的企業標準內容的,還應提出申請,并提供可向社會公布的企業標準文本。
(三)辦件類型由承諾件(原承諾辦結時限7個工作日)改為即辦件。
(四)備案辦理機構由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改為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處。
三、實行食品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
鼓勵我區食品生產企業直接登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qybz.org.cn)進行食品企業標準的自我聲明公開。企業在平臺主動公開其執行的食品標準,上傳、公開其執行的食品企業標準,完成自我公開承諾。
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企業要對提交備案標準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指標是否嚴于食品安全標準負責。對于市場監管、社會監督等發現備案的食品企業標準違反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食品企業應當予以改正。
(二)食品企業應對備案的企業標準實施動態管理。企業標準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發生變化及其他應當進行復查情形的,企業應當主動及時對企業標準進行復查,確保其持續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對于企業改正后自行廢止的備案標準,企業應當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明示。
五、其他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之前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企業自我承諾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2024年6月3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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