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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

2024-02-28 11:34:22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閱讀量:11542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增強政策取向一致性,促進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推動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24〕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推動《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出臺。落實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4年,抓好省“千項萬億”重大項目120個左右,完成投資800億元以上;推進市重點項目800個左右,完成投資2200億元以上,帶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
 
  (一)發揮省市重大建設項目帶動支撐作用。貫徹落實《浙江省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實施全市重大項目攻堅,用好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支持省市重大項目加快審批、要素保障應保盡保。統籌推進“五個一批”項目建設,針對市本級10億元以上、區縣(市)1億元以上重大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加大“招引一批、謀劃一批”力度,明確“開工一批、推進一批、竣工一批”計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圍繞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激發全社會投資活力,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資金177.1億元。其中,用于市屬學校、公立醫院、文化體育等民生設施建設資金22億元,城市路網、環境衛生、污水管網有機更新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32.8億元,水利、園林文物等建設資金5.5億元,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建設等重大項目資金66.8億元,支持政府產業基金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資金50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向上爭取資金支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充分發揮其對重大項目建設的拉動作用,全市爭取儲備專項債資金需求300億元以上,力爭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額度、國債資金等占比達到全省10%以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四)加強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市計劃供應各類建設用地6萬畝,全年爭取批次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2萬畝以上,重大項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應批快批。2024年,全市保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8000畝以上。(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林水局)
 
  (五)強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項目用能100萬噸標準煤以上,新增能耗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的比重不低于70%,支持“千項萬億”項目用能應保盡保。加快推動傳統產業集聚提升,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工業企業節能技改,加強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節能改造,全年騰出存量用能空間50萬噸標準煤以上。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儲能裝機100萬千瓦以上。持續全面落實《杭州市本級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辦法》,減輕全社會電力接入環節負擔。推動全市工商業用戶進入電力市場,力爭全年實現市場化交易電量450億千瓦時以上,交易成本每千瓦時同比下降1分以上。對符合規定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項目,按照高可靠性供電費用收取標準的70%執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
 
  (六)加大對民間投資支持力度。全面落實浙江“民營經濟32條”、杭州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185條舉措清單,執行好要素保障“3個70%”、招投標“七個不準”等政策。圍繞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項目等3張項目清單,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重大項目。規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實施,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七)加力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等5個領域補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教育服務高質量供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優質醫療服務供給、養老服務供給等5個領域補短板,精準謀劃實施一批高質量項目,全力爭取上級支持,確保走在全省前列。(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建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八)充分發揮市屬國企作用。支持市屬國企提升投資主力軍地位,依托項目建設管理和投融資等方面優勢,在城市建設和產業培育等方面發揮更大支撐作用。2024年,市屬國企力爭完成投資1000億元,鼓勵通過專項債、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市屬國企)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創新深化和“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強化教育科技人才基礎支撐,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強化五大產業生態圈高質量發展的科技支撐。2024年,全市研發投入強度爭取達到3.95%,新增高新技術企業2000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70%。
 
  (九)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圍繞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推進,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112.1億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創平臺、“三名”工程和高校建設資金54.2億元,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建設、科技企業培育、重點研發計劃資助等資金10億元,人才引育培養資金47.9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打造高水平科創平臺。建立完善科研經費撥付使用評價機制。對省以上實驗室和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五星的在建省實驗室,按《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9〕23號)、省市共建協議及實到省財政補助資金給予配套補助。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研發機構組建省技術創新中心,市和區、縣(市)按照省財政補助額的2倍進行配套支持;落實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在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進口科教用品免稅方面享受省屬科研院所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杭州海關、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
 
  (十一)建設高水平大學。深化與浙江大學等在杭高校戰略合作,支持相關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持續深化實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設工程,加快推進高端科教資源集聚。落實西湖大學財政補助資金,完成校園三期建設,支持西湖大學建設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加大對北航國際創新學院辦學支持力度,拓展優質國際合作辦學資源,擴大招生規模。加快推進國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雙浦校區建設,深化科教融匯。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杭州師范大學爭創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加強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引育。深化科教創新綜合體建設,支持浙大城市學院創建全國百強大學。實施市自然科學基金計劃,加強基礎研究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西湖區政府)
 
  (十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牽引、績效為導向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組織機制,力爭國產替代30項以上。其中,對主動設計、揭榜掛帥方式組織的重大項目可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競爭類重點科研項目市本級按不超過實際投入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對承擔國家、省重點科研任務的,按國家、省實際到賬補助資金的25%,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簽訂的,且實際支付金額達300萬元的單個橫向項目,符合條件的可視同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十三)全面落實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和企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科技局)
 
  (十四)更大力度實施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政策。對經認定的科技型企業,按年研發投入總量或增量給予分檔分類支持。對經營規模符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年度研發投入額新增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最高可按新增額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200萬元;對年度研發投入額1億元以上的,直接給予200萬元補助。對經營規模超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年度研發投入額新增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最高可按新增額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300萬元;對年研發投入額5億元以上的,直接給予300萬元補助。同時,對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5%的企業,市、區縣(市)優先安排用電、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
 
  (十五)加強企業研發機構、研發總部建設。實施規上工業企業“兩清零一提升”行動,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活動和研發機構覆蓋率。對企業牽頭建設新獲批的省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級認定的企業海外研發機構以及依托企業建設且績效考核優秀的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聯合實驗室和海外創新孵化中心,按實到省補助資金的50%給予獎勵。
 
  對新引進的年研發投入額達1000萬元的企業研發總部,最高可按當年研發投入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對外商在杭依法投資設立的省級外資研發中心,按實到省補助資金的50%給予獎勵。對三星級及以上總部企業,按其年度新增研發投入額情況,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
 
  (十六)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落實省、市鼓勵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政策,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深化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模式,建立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失敗后風險補償機制,對購買科技保險產品的企業給予最高50%的保費補貼,單個企業最高可補貼50萬元。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項目給予5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中國專利金獎,省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項目給予200萬元獎勵。支持科創平臺、科技企業牽頭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對列入創建名單的概念驗證中心,市本級給予50萬元創建補助;對經認定的概念驗證中心,按其年度服務績效,市本級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技術交易,按企業年度累計實際技術交易額一定比例(技術合同需經認定登記),單個企業年度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七)完善全鏈條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良好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對年度績效評價為五星、四星等次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對年度績效評價為三星及以上等次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其孵化的企業在孵期間或畢業后1年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備案的,給予所在孵化器每家最高15萬元的績效獎勵。對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升級為省級孵化器的,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從省級孵化器升級為國家級孵化器的,再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十八)健全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實施新雛鷹企業培育計劃,持續培育未來產業和高精尖產業領域的硬科技初創企業。對首次認定的新雛鷹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持續實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首次上規模的高新技術企業,再給予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十九)全面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實施省引才計劃和科技領軍企業人才自主評審有關政策,授權符合條件的單位開展人才自主認定。落實省、市對高端外籍專家、海外工程師和卓越工程師的支持政策。對新入選的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對企業新設立的省級和國家級博士后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補助,對獲博士后獨立招收資格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開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持續完善企業引進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務措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十)增強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落實省、市科創金融服務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通過擔保業務獎補、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補貼等方式,為科技企業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建設杭州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推進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等試點,2024年力爭科技服務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專精特新”板累計入板企業達30家。(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二十一)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實施政府首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產品或服務,政府采購應優先購買。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嚴格落實政府采購項目預留份額要求。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推進采購領域增值化改革,打造面向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需求清單,助力企業參與采購活動。落實政府采購支持首臺(套)產品相關政策,加大采用“專精特新”企業產品力度,支持首臺(套)、“專精特新”企業和產品入駐政采云制造(精品)館。市屬國有企業在符合有關采購規定情況下可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二十二)加強市屬國有企業科技創新。對市屬國有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對當年利潤影響部分視同利潤,引導國有企業加大關鍵性技術研發投入。指導市屬國企加快構建與發展戰略相協調、與創新轉型相匹配、與市場規則相適應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三、五大產業生態圈建設培育政策(由市經信局牽頭實施)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進新型工業化為主線,全面承接“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持續打造五大產業生態圈,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加快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2024年,力爭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5.5%。
 
  (二十三)統籌集成各類財政資金支持。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26.7億元。其中,支持智能物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綠色能源等五大產業生態圈發展資金7.1億元,支持先進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培育大企業大集團、打造“小巨人”“專精特新”等企業發展矩陣、推動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建設“未來工廠”、實施重大裝備首臺(套)產品技術攻關與應用、推動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歷史經典產業傳承等資金9.6億元,專項用于推動實施制造業“騰籠換鳥”、支持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資金10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二十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先進制造業、集成電路、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國家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引導大中型企業創建省級未來工廠,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加大研發投入,并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十五)加大政府產業基金支持力度。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領撬動作用,通過加強與頭部機構及產業方合作,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為五大產業生態圈導入資金與產業資源。推動已組建基金加快項目投資,確保投向民間投資項目比重達到75%以上。實施政府產業基金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引導激勵政府產業基金投向我市先進制造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完善配套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分級決策制度、容錯糾錯盡職免責事項清單等,完善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健全投資風險防控體系,提升政府產業基金服務五大產業生態圈的整體質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二十六)持續加強制造業金融支持。2024年,力爭新增制造業中長期貸款800億元左右、新增上市公司15家。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貨幣政策工具,推動金融機構對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七)強化工業用地供應服務保障。2024年,全市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35%。支持“415X”先進制造業、五大產業生態圈重大項目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符合條件的特別重大和引領性產業項目可提前預支用地獎勵指標。健全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支持在符合“標準地”出讓要求的前提下,實行“帶方案”“帶項目條件”出讓。支持以工業為主的“工業+商服”“工業+科研”“工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混合產業用地供給,促進產業融合發展。積極推進低效工業用地片區統籌再開發,2024年,完成低效工業用地盤活1.5萬畝以上。科學統籌推進“工業上樓”工作,在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前提下,容積率一般不低于2.5,有建設條件的項目可試點探索容積率提升至3.5左右。積極引導市、區兩級國有企業加大低效工業用地回購力度,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為五大產業生態圈制造業企業提供高品質、低成本的產業空間;低效工業用地回購后,經區、縣(市)政府批準同意進行工業標準廠房建設的,應簽訂履約監管協議和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建成后的工業標準廠房(公共配套設施除外)可按每幢(單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層不小于1000平方米進行分割轉讓、分割登記,不結算土地出讓價款。(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
 
  (二十八)支持推進未來產業先導區建設。依托科教資源優勢突出、產業基礎雄厚的園區和特色小鎮,布局一批市級未來產業先導區,培育一批省級未來產業先導區,積極創建國家未來產業先導區,布局建設未來技術科學裝置和未來產業研究院,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予以適當支持。以通用人工智能為突破賽道,以合成生物、元宇宙、未來網絡、智能型機器人、量子科技、先進能源、前沿新材料為重點培育賽道,鼓勵前沿導向的探索性基礎研究,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十九)支持數字經濟創新提質發展。2024年,全市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確保7.5%以上。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努力推動八大攻堅行動,推進“鏈主企業”培育,在土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上支持數字產業集群培育壯大,發放算力券,支持中國數谷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省級數字經濟產業園和數字樓宇。實施“智能+”“+智能”應用示范,通過“幸會·杭州”行動定期發布一批重點場景“機會清單”實施揭榜掛帥,每年擇優評選不超過10個標桿型示范項目給予支持。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2024年重點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255家,新增省級工業互聯網創建平臺10個以上。建設杭州市數字經濟產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進數據知識產權登記、保護和運用。(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機制,支持小微企業上規提質,做大做強“雄鷹”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優質企業群體,努力培育跨國公司和世界一流企業。對首次上規納統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上規后連續3年保持在規的再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大企業(大集團)業務部門、分公司或個體工商戶轉為獨立法人企業并首次上規納統的工業企業,再額外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推進“專精特新”名城建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隱形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政策分檔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區、縣(市)給予獎勵。持續開展工業企業畝均綜合評價,不斷優化評價機制,原則上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推廣目錄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首臺(套)產品企業不列入D類企業。鼓勵區、縣(市)對畝均綜合評價A、B類企業給予政策支持。推動個體經濟又快又好發展,開展分型分類精準培育,開展“個轉企”直接變更便利化登記。(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一)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修訂完善產業發展導向目錄,構建由開發區、“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特色小鎮、“一園一主業”特色產業平臺等多種形態構成的分級分類產業平臺體系。堅持產業園區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深化“一園一主業”發展模式,統籌推進開發區產業空間有機更新,促進產業集聚發展。強化開發區建設,充分發揮市本級開發區財政獎補專項資金作用,推動產業項目和優質企業向開發區集中。對在畝均稅收、制造業投資、容積率提高、年度企業升規等方面表現突出的開發區給予獎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投資促進局)
 
  (三十二)強化制造業人才支撐。加大市級人才計劃對“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和五大產業生態圈支持力度,加強重點產業人才引育。完善卓越工程師培養工作體系,推進特色產業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和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建設,加強研發和技能人才培養。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引導重點企業與在杭院校合作,培育輸出產業發展急需的應用型人才。(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委人才辦、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百千萬”工程,重點在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培育領軍企業、發展信息服務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確保服務業增加值增速5.5%以上。
 
  (三十三)落實財政資金保障。聚焦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養老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23.9億元。其中,支持總部經濟、現代物流發展、金融服務產業、文化產業和旅游發展政策資金6.2億元,支持集成電路、軟件信息服務業等智能物聯產業發展資金3.2億元,促進電商、會展等商貿發展政策資金4.7億元,養老服務補助、就業創業補助資金9.8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十四)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加快建設18個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優先推薦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國家服務業專項資金。積極爭創省高能級創新發展區。深入推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十五)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將數字經濟領域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領軍企業納入培育庫,培育認定一批“星級”總部企業、物流標桿企業等,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落實服務業領軍企業成長計劃,支持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自然科學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支持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
 
  (三十六)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支持企業做優做精,鼓勵軟件企業積極申報“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對首次入選的軟件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軟件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對符合條件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補助。推動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重點領域關鍵軟件產品開發和首購首用,支持軟件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突破,對符合條件的入選國家、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目錄的企業,給予首版次軟件銷售補助。持續推進名城建設,聚焦新興平臺軟件和行業應用軟件特色優勢,推動創建一批特色化、專業化、品牌化和高端化發展的國家級、省級軟件名園。(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十七)推動工業設計產業提升發展。積極組織優秀企業申報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力爭培育建設省級工業設計中心5家。鼓勵企業參與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獎項,對獲得iF金獎、紅點至尊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中國設計智造大獎金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組織院校師生、設計師參與各類設計論壇、展會、培訓活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三十八)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對獲評重點文化產業園區、街區和省、市級榮譽的重點文化企業并符合區域性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申報要求的相關項目,按規定根據文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給予相應資金補助。支持大視聽產業發展,培育1—2個引領區域發展的視聽產業基地。(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三十九)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支持文旅融合新業態、新產品打造,推進文旅消費品牌創建,深化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建設5A級景區和培育千萬級核心大景區。對省級以上重大文旅項目,納入用地審批“綠色通道”。鼓勵城市轉型退出的工業用地根據相關規劃用于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鄉村旅游發展用地申請使用各地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預留的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創新旅游項目用地管制方式,推進“平急兩用”旅游居住設施項目,確有需要的允許選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對個人出租住房經營鄉村旅游的,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四十)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按規定使用省級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獲評國家體育產業基地的單位(項目)、省運動休閑鄉鎮、參加全國頂級職業體育聯賽俱樂部以及品牌賽事培育等事項,根據效益評估等給予一定支持。打造國際賽事之城,高質量舉辦首屆國際劃聯皮劃艇“杭州超級杯”、2024年世界羽聯世界巡回賽總決賽等國際性賽事10項以上。聚焦賽事活動,拓展體育消費,發展體育賽事新消費增長點。(責任單位: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四十一)推進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全球一流的現代金融創新高地,有序推進國家級金融改革試點建設,建立健全現代金融組織體系。實施金融支持境內外雙循環一體化戰略,推動跨境支付結算創新突破,支持支付機構跨境發展。打造全國非公開市場第一城,深化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試點,對爭取到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創新市場試點的市場運營機構,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五、建設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和交通強國示范城市政策(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
 
  圍繞打造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總目標,加快推進重大改革、深化結構調整、實施關鍵舉措、攻堅重大工程,力爭完成綜合交通投資500億元,實現杭州交通高質量發展,建設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包容、韌性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四十二)增強財政要素保障能力。圍繞軌道交通、現代公路、水路、鐵路建設,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46.9億元重點支持交通建設,其中支持城市軌道交通40.2億元,支持鐵路建設、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四好農村路提升工程、公路“打通斷頭路”等6.7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十三)強化港地協同要素保障。支持杭州世界一流強港建設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申報省重大建設項目,優先保障相應新增建設用地、耕地占補平衡、林地定額等指標。對單獨選址的省重要集裝箱碼頭項目,優先支持推薦納入省政府重大項目用地清單。對符合省重大產業項目申報條件的港口物流、航運服務業類項目,優先支持并享受相關用地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
 
  (四十四)加快構建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繼續申報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城市建設。支持國際航空運輸發展,2024年,力爭新開辟洲際航線2條、境外航班數恢復到疫情前的90%。支持海河聯運發展,力爭出臺內河集裝箱補助政策,支持在杭州港范圍內從事水路運輸、裝卸作業,增加海河聯運集裝箱量,提升水路運輸質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交投集團、蕭山機場公司)
 
  (四十五)降低交通運輸成本。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繼續實施國標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六五折優惠、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免費政策,減免港口經營服務性費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四十六)穩步推進交通惠民。全面開展“四好農村路”2.0版建設,2024年,實施農村公路新(改)建115公里,農村公路養護工程677公里。支持農村“客貨郵”融合,按要求完成開通城鄉客貨郵融合線路、新增綜合性服務站點任務,暢通“工業品下行、農產品上行”雙向通道。關心關愛貨車司機,持續做好“司機之家”運營管理和星級創建,按省專項運營補貼資金1:1的比例安排市級配套資金保障。(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郵政管理局)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牽頭實施)
 
  發揮亞運長尾效應,全力爭創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國際新型消費中心城市,深化“雙百雙千”拓市場活動,大力引進高質量外資,扎實推進高水平開放。2024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5%以上,網絡零售額增長7%,貨物貿易出口占全國份額保持基本穩定,服務貿易出口增長6%;實際利用外資80億美元,其中制造業實際利用外資18億美元。
 
  (四十七)強化財政資金支持。聚焦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6億元,用于支持擴大內需促消費領域,支持外貿發展、新電商高質量發展、跨境電商發展、新開國際航線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十八)穩定外貿發展。深入開展“雙百雙千”拓市場行動,全年組織不少于150個外貿團組,參加100個以上境外展會,3000家次企業赴境外拓市場。優化“海外杭州”等國際展會目錄,支持企業多元開拓國際市場,不斷提升辦展成效。加大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力度,對2024年企業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投保費資助比例上限由50%提高至60%(對于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上限提高至65%),單個企業資助上限由2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加大外貿融資扶持,鼓勵擔保機構為外貿企業申請“杭信貸”項下融資提供免費擔保。加大支持匯率避險業務,為符合條件的外貿小微企業、綜合服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辦理匯率避險業務,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結售匯總額8%的額度出具等值人民幣擔保保函。支持外貿示范企業創建,強化外貿主體培育,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貿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綠色貿易先行先試。實施2024年首季“杭州智造·品牌出海”行動,對2024年一季度參加國際專業展會和出國開展商務洽談的外貿企業及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重點企業,給予不超過70%的展位費補助和不超過70%的往返經濟艙機票補助,并根據屬地政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外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委金融辦、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經信局、錢江海關)
 
  (四十九)激發消費潛能。落實新能源汽車減免購置稅等政策。落實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峰谷時段優化等電價政策,全年新增公共領域充電設施3000個。以杭州消費促進年為主線,2024年,組織促消費活動500場以上;鼓勵老字號企業創新發展,培育精品國潮國貨消費,打響“不夜天堂·樂購杭州”城市消費品牌。積極參與“味美浙江”餐飲品牌建設,舉辦杭幫菜美食嘉年華、廚神爭霸賽等餐飲促消費活動50場以上,深入推進餐飲業“新六名”工程等杭幫菜高質量發展十大行動,打響“食在杭州”美食IP,擦亮“世界美食名城”金字招牌。2024年,創建省級高品質步行街、商業特色街各2條;繼續推進示范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建設工作,創建省級示范智慧商圈2個;繼續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支持富陽區、臨平區積極申報省級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試點縣;繼續推進武林、湖濱、吳山三大商圈融合發展,培育創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消費地標。支持桐廬縣等區、縣(市)積極申報省級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深化“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全力爭創全國放心消費示范城市。以放心消費單位、放心消費商圈(街區)、放心消費鄉村(社區)為基礎單元,以“放心市場、放心商店、放心網店、放心餐飲、放心景區、放心工廠”為主要載體,打造一批杭州特色窗口示范放心消費單位。(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發改委、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五十)發揮電商優勢。推進杭州市新電商高質量發展,壯大新電商產業生態、構建新型產業鏈體系,打造全方位保障體系。全年累計打造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不少于200家。深化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支持跨境電商在主體培育、品牌培育、倉儲物流建設、人才培育、服務生態建設等方面加快發展。新增與復評省級公共海外倉6個以上,在杭州市內選樹一批市級公共海外倉、集貨倉。支持杭州跨境電商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打造一批跨境電商示范性產業園區。支持杭州跨境電商企業保護自身海外權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錢江海關)
 
  (五十一)打造國際會展之都。大力推進國際“賽”“會”之城建設,高質量辦好第三屆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實現展館面積、參展企業、專業采購商、參會人數、展會成果五個翻番。充分發揮“賽”“會”之城專項資金促進作用,2024年招引30場展覽落戶杭州國博中心和大會展中心。對在本市舉辦納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或國際協會聯盟(UIA)統計范圍的會議、引進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項目、在本市舉辦的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會議展覽項目給予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五十二)支持數字貿易發展。鼓勵企業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鼓勵企業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參與制定數字貿易領域各類標準。持續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在壯大市場主體、鼓勵創新發展模式、以展會拓市場、防范出口風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研究發布2024年度《杭州市服務貿易展會目錄》。(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五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積極爭取2023—2025年每年5.5億元省級外資招引激勵資金,力爭杭州項目獲取省激勵資金的40%以上。進一步拓展外資招引新渠道,2024年爭取落地1億美元以上外資大項目8個。鼓勵各地出臺招商引資工作激勵措施,形成市縣二級疊加效應。加大境外招商力度,積極爭取外資企業在杭州設立全球或區域性外資研發中心。(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七、鄉村振興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全市域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加快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2024年,全市行政村基本實現集體經濟總收入80萬元且經營性收入50萬元以上。
 
  (五十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聚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27.6億元。其中用于支持政策性農業保險、現代種業、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園項目建設等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6.1億元,支持米袋子菜籃子工程建設、美麗鄉村美麗宜居示范村建設等資金6.5億元,林業和農村水利建設、生活污水治理補助等資金4.5億元,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償資金6.5億元,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淳安縣強村富民等資金4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五十五)加大金融支農力度。落實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財政貼息政策。推進規模養殖場資產整場抵押融資試點擴面。落實省級小麥、水稻完全成本保險相關政策。2024年,推動“農戶家庭資產負債表融資模式”建檔覆蓋面繼續增長、授信戶數穩步提高,山區四縣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五十六)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地綜合整治。2024年,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改革政策,建立耕地儲備制度,全年實現耕地墾造和功能恢復2萬畝,完成“百千萬”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不少于7萬畝。完成土地綜合整治項目10個,評選市級土地綜合整治精品工程3個。統籌整合相關資金,集成現有涉農政策,優化耕地、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和糧食功能區等農業生產空間布局,新增“多田套合”面積5萬畝。(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
 
  (五十七)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2024年,完成省定新建高標準農田2萬畝,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含糧食生產功能區)4萬畝,新創建省級綠色農田3個;實施提標改造市級高標準農田(含糧食生產功能區)4萬畝,開展旱地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地力提升試點示范,推進永久基本農田逐步建成高標準農田;創建市級高標準農田示范區5個,“接二連三”打造杭州農田樣板。(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五十八)健全糧食安全保障機制。落實省級規模糧油種植補貼、稻谷最低收購和產糧大縣綜合獎勵等糧食政策。積極發展大豆等旱雜糧種植,完成稻麥和旱糧規模種糧100萬畝。加大糧食種植科技示范力度,建設市級糧油優質高產高效示范區18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五十九)提高“菜籃子”保供能力。實施市級“菜籃子”基地建設獎補政策,2024年新建和提升改造市級“菜籃子”蔬菜基地3000畝以上,落實葉菜應急生產4500畝以上,開展市級“菜籃子”基地葉菜價格指數保險。實施市級現代漁業發展政策,新增推廣新型綜合種養面積10萬畝。實施畜牧業產能新增獎補,穩定畜禽生產供應能力。(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六十)建設美麗鄉村。新啟動創建省級新時代美麗鄉村共同富裕示范帶2條;實施市級新一輪美麗鄉村建設獎補政策,啟動建設市級美麗鄉村特色村30個、數字鄉村樣板鎮村20個、未來鄉村30個。推進杭州市農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增強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能力。適度超前建設農村電網,落實國家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和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資金,重點支持鄉村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利用存量農業設施大棚、即可恢復用地等,實施“共富光伏農業提升工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林水局、市建委、市發改委、國家電網杭州公司)
 
  (六十一)支持科技強農、機械強農。深入實施農業“雙強”行動,實施農業科技創新推廣項目。落實市級種業獎補政策,大力發展現代種業,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和種業成果獎勵,確保全市水稻主導品種覆蓋率達70%以上。加大農業科技項目資金支持力度,新增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項目40項以上。落實省、市有關科技特派員項目補助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員保險與往返路費補貼。建成農事服務中心10個,落實省級有關農事服務中心星級管理和分類補助政策,建成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園項目20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六十二)壯大鄉村特色優勢產業。貫徹落實省級鄉村“土特產”精品培育工程,爭取1個以上試點項目,支持以縣為單位提升“土特產”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新建10條年產值超10億元的“土特產”全產業鏈。推進建設現代設施農業示范(農藝農機融合示范試驗)基地9個,落實省級有關補助政策。持續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創建,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持續擦亮“西湖龍井”金名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六十三)深化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落實全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和交易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加強“聯鄉結村”結對幫扶活動,支持區、縣(市)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林水局)
 
  (六十四)支持農創客創新創業。繼續實施萬名農創客培育工程,持續壯大農創客隊伍。對當年農創客培育成效明顯的區、縣(市),分類分檔予以獎補。加強市縣農創客發展聯合會建設,推進農創客孵化園等眾創空間建設。搭建平臺,開展線上線下展銷,組織農創客企業農產品進機關、進企業、進直播間,在線下設立農創客產品專柜,促進“產加銷”一體化。持續賦能,開展農創客培訓、沙龍等活動,優化杭州市農創客導師隊伍結對服務。(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委人才辦、市財政局)
 
  (六十五)全面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加快推進我市3縣(市)新型城鎮化建設,實施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重大項目30個,完成投資60億元以上。落實落細“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縣城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主陣地作用。指導桐廬縣、淳安縣深化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省級試點,加大對“快遞版”地瓜經濟、國儲林共富新模式等特色經驗總結推廣。(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
 
  (六十六)推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引導特色小鎮集聚高端要素,提升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水平。聚焦特色產業延鏈補鏈強鏈,規范落實特色小鎮規劃范圍調整優化工作,合理拓展小鎮空間。進一步優化特色小鎮規范管理機制,做到監測評價、動態調整、清單管理。(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六十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落實“省級共性+市縣個性”積分制度,推動各區、縣(市)持續推進“浙里新市民”應用建設。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春雨計劃”,提升居住證積分受理、辦理便民性,深化積分落戶、積分入學等成熟應用。積極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激勵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根據《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迭代升級杭州市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推動區、縣(市)出臺縣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六十八)大力推進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高質量發展。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山海協作工程,加快推進淳安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提檔升級,支持淳安縣與錢塘區、上城區、西湖區等地共建“飛地”。指導落實“一縣一策”,制定“一縣一方案”,支持淳安縣大力發展全域旅游、健康水業,打造浙江山區縣高質量發展“金名片”,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推動生態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2024年,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領域。
 
  (六十九)充分發揮財政保障作用。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聚焦辦好十方面民生實事,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148.7億元。其中用于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養老服務、就業創業以及對退役軍人、殘疾人、困難群眾等群體的補助66.9億元,促進市屬學校、教育高質量發展資金19.4億元,公租房(廉租房)維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二次供水和未來社區創建等住房改善資金20.9億元,保障房建設22.8億元,基礎設施養護、垃圾處置清運、文物保護和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資金18.7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七十)支持推進“勞有所得”。支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落實助企紓困政策,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穩崗擴崗。落實《浙江省用人單位招用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試行)》等規定,增強用工單位及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參保積極性,擴大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加強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經辦管理服務,確保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在我市平穩實施。(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七十一)支持推進“幼有善育”。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服務體系,支持普惠托育向小月齡延伸,提升普惠托育服務內涵,推動將普惠托育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健全完善市、縣、鄉三級人口均衡發展統籌機制。指導各地制定出臺并深化落實縣級生育支持配套措施,規范發放生育補助,加強新型婚育文化宣傳。將腦癱等出生缺陷疾病納入門診特殊病種范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發改委、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七十二)支持推進“學有優教”。實施辦學資源共建共享、農村教師素質提升、農村學校“提、撤、并”、農村學生健康成長等西部區、縣(市)教育公共服務“新四項工程”。通過市級專項資金補助和引導屬地政府加大資金投入,支持西部區、縣(市)老舊學校改造提升,撤并一批小規模學校。新建成中小學、幼兒園70所,新增學位6萬個;推進杭高臨平學校、杭二中富春學校、學軍中學桐廬學校建設,2024年秋季投用。持續推進面向西部區縣(市)、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的跨區域教共體建設和高中集團化辦學。2024年,通過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省級評估的縣達到85%,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省級評估的縣達到85%,持有居住證的義務教育段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比例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七十三)支持推進“病有良醫”。持續推進“醫學高峰”建設,加強市級專科(專病)診療中心和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加強杭州市屬醫療衛生單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和管理工作。實施西部區、縣(市)衛生健康公共服務優質提升行動,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落實浙江省中醫藥“百科幫扶”項目。分級分層完善基層醫生進修路徑,提升基層醫生能力水平。積極發展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落實全省醫保參保人員一地簽約、全省共享基層門診簽約報銷比例。推進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2024年,計劃完成健康體檢135萬人。(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發改委、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
 
  (七十四)支持推進“住有宜居”。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穩慎有序推進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加強配售管理。2024年新開工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00萬平方米。持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4年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260個、2542棟。積極穩步推進有條件的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責任單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
 
  (七十五)支持推進“老有康養”。建立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養老護理補貼等制度。2024年,新增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1000張,助餐服務城鄉社區覆蓋率達到75%以上,康養聯合體鄉鎮(街道)覆蓋率達到70%以上。按照省統一部署,落實省民生實事項目長期護理保險我市參保人數達到859萬。(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
 
  (七十六)支持推進“弱有眾扶”。深化“弱有眾扶”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建設,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納入幫扶監測范圍,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實施分層分類救助幫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促進殘疾人高質量充分就業,新增殘疾人就業1000人;康復救助孤獨癥兒童680人次。培育壯大慈善主體力量,2024年新增慈善組織20家,慈善信托規模新增5000萬元。健全因病致貧返貧防范長效機制,全市實施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封頂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
 
  上述8個領域政策市級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為490億元。各領域政策市級牽頭單位要根據本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4張要素保障清單牽頭單位,抓緊制定深化細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強化政策協同,確保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各區、縣(市)要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承接落實方案,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4年全年有效。國家、省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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