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6t/h時應除氧,額定蒸發量小于6t/h的鍋爐如發現局部腐蝕時,給水應采取除氧措施,對于供汽輪機用汽的鍋爐給水含氧量應小于等于0.05mg/L。全焊接結構鍋爐相對堿度可不控制。
額定蒸發量小于等于2t/h,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 MPa的熱水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如對汽、水品質無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熱水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排污和清洗工作。
因此,要符合以下2點:a、通過補加藥劑使鍋水pH值控制在10一12。b、額定功率大于等于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除氧,額定功率小于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給水應盡量除氧。